维护交通秩序,保证校园安全稳定。关于校园巡逻车及其警灯、警报器使用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巡逻车使用范围:
1.仅限在学校校园内使用。
2.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校园使用的,必须报告领导,并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请示批准方可。
二、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,必须遵守下列事项:
1.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,不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。
2.执行紧急任务时,可视交通情况继续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,如为消防车、警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修车引路、开道,或前往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现场等。
3.两辆车以上列队行驶时,前车使用警报器,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。
4.夜间等休息时间严禁随意开启警报器,除特殊需要又特别紧急的情况以外,不准使用警报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