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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职责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06-01-22   浏览:

保卫处在学院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防范、制止和协助处理针对教职工和学生的不法侵害,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。其职责是:

1、维护教学区、学生宿舍区的治安秩序,开展法制、国家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。

2、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渗透和破坏活动,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3、收集影响高校稳定的信息,维护校园稳定,处理各种影响安定的事端和突发事件。

4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5、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学院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情况。

6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院内重点人员和外来人囗的管理和控制工作。

7、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院内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保护案发现场。

8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涉及高校及高校师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等。

9、负责全院的户籍管理工作,办理学生入学、毕业生的户囗迁移的工作。

10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贯彻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,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,保持单位内部政治和治安的稳定。

11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2004年3月2日